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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工程教学案例”暨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4 07:39 1人浏览

各二级单位、全体教师:

为进一步推动和深化专业教育教学改革,交流在专业教学过程中开展学生工程能力和工程素质培养的经验,推广和分享学校“专创融合”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现面向全校一线教师开展征集和评选优秀“工程教学案例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工程案例教学方式是指授课教师以教学目标和内容为依据,将准备好的工程案例融入到教学设计中,从中获取相关的实践知识和技术。工程案例来源于工程实际,以对象为载体,讨论需求、约束、设计、实现、性能、适应性。通过工程案例教学与纯理论教学相结合,可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和工程思维,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本次征集的内容主要包括:

1.可支撑培养学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能力的案例素材,包括识别、表达、建模、分析、设计、实现、实验、预测、模拟,方法、工具、评价、局限性评估等能力要素。

2.可支撑培养处理“非技术因素”影响能力的案例素材,包括社会、健康、安全、法律、文化、环境、可持续发展等对专业工作的影响,或反之。

3.可支撑培养学生工程素养的案例素材,包括创新意识、创新方法、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工程职业道德、标准、规范、团队合作、沟通与交流、工程项目管理、经济决策、自主学习等。

二、征集范围

我校各单位各专业教师均可参加。

三、基本要求

(一)工程教学案例应依托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而进行,规模与内容应能够满足所依托课程的教学需要。工程教学案例内容及其案例制作要与课程教学的定位和目标相匹配,注重理论与工程实践相结合。

(二)工程教学案例能体现专业学位特点,反映相关行业对专业课程教学的需求,对学生的专业实践具有参考性和启发性,适合在本专业学位课程教学中推广运用。

(三)工程教学案例内容必须真实,素材应来源于生产建设、研究设计、经营管理、教育教学等实践领域,体现领域内重点问题,在所属行业或工程领域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四)工程教学案例注重科学研究与教学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发基于真实情境、符合案例教学要求、与国际接轨的高质量工程教学案例。

(五)工程教学案例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在岗教师。团队成员中应至少有1名具有丰富工程经验的行业企业领域技术专家或骨干。案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须在相应课程的实践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熟知案例教学基本规范,教学效果良好。

(六)工程教学案例必须是没有正式发表的原创案例。案例开发者拥有绝对的知识产权,入选后愿意向高校免费开放。

四、申请程序及要求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填写《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工程教学案例申报书》、撰写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各二级单位初评

各二级单位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核实并初评,提出推荐名单并报送材料。本次活动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可择优推荐1-2项。

(三)工程训练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作品评审,遴选若干优秀工程教学案例,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优秀作品,可推荐申报校级教改课题(创新创业教育专项)并编入“工程案例集”。

五、材料报送

(一)《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工程教学案例申报书》(附件1)、案例正文及案例说明及与案例教学相关的图片、课件、视频资料等申报材料一式5份。

(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工程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

上述材料纸质版请于2024910日之前报送至创新创业楼22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378398666@qq.com


联系人:吕荣鑫

联系方式:024-89728831


附件:

1.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工程教学案例申报书

2.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工程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

3.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要求

学校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务处、工程训练中心(创新创业学院)

20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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