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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2 12:08 558人浏览

关于开展2022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了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积极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活动深入持久开展,切实提高我校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立项

经各单位对拟承办的竞赛进行统筹规划、积极申报,创新创业学院根据竞赛主办单位、级别、竞赛的影响力及在行业中的地位、评奖的规范程度、我校以往参赛情况、预算的合理性等进行评审,并上报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最终确定2022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共计115项,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2022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立项汇总表》。

根据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结果,学校将省级以上竞赛分为AB两类组织实施。A类为正式立项类竞赛,优先给予竞赛经费支持,获奖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认定年终绩效奖励,并在职级评定、岗位聘任考核和职称评审工作中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认定工作量。B类为非正式立项类竞赛,获奖将在职级评定、岗位聘任考核和职称评审工作中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认定工作量,但不予认定年终绩效奖励。

二、竞赛过程管理

1. 2022年我校开展的创新创业竞赛报名、发布公告、上传获奖数据等工作统一在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上(http://cxxy.sau.edu.cn/)进行。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承办竞赛的管理与审核工作。竞赛负责教师负责立项竞赛在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中的创建及过程管理等工作。

2.原则上国家级、省级竞赛需首先进行校级选拔赛,校赛结束归档后才能参加省级、国家级比赛。各竞赛负责人根据竞赛主办方的相关时间安排、赛制、具体要求等及时安排校级选拔赛,组织网上报名,组织线上或线下校级选拔,公布校赛成绩,同时确定晋级参赛名单,并在平台进行省级、国家级的参赛报名。所有竞赛需在我校智慧沈航公开发布竞赛通知,组织我校学生积极参赛。

3.组织承办的校赛参与人数原则上不得少于300人,同类或相近的竞赛建议合并为一项校赛组织。校级竞赛组织工作量按参与人数、组织规模、跨学科、专业参赛情况等综合评定。

4.竞赛结束后,各竞赛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完整的在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上录入竞赛成绩,上传竞赛证书、相关参赛照片、竞赛总结等。对于竞赛数据上传不完整、不及时,影响竞赛数据归档,对学生评奖评优、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教师职称评聘和工作量认定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取消负责教师竞赛项目负责人资格,所涉及的国、省、校竞赛组织工作量均不予认定。

5.正在进行的以及已经结束的竞赛,也须在平台补录报名信息以及竞赛获奖等相关信息。

三、竞赛相关要求

1.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的监督与管理,为创新创业竞赛提供必要的场所、仪器设备等方面的支持,并对竞赛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及时总结学生在竞赛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2.各竞赛项目负责人需根据竞赛安排,制定科学合理、详细周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宣传、动员、报名、筛选、培训、竞赛、奖励、总结等工作。组织竞赛要充分利用互联网以及校创新创业教育平台等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学生参与面和受益面。

3.学校鼓励各二级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人才培养目标和创新创业竞赛在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对竞赛进行长远规划,并将竞赛辅导和强化训练进行综合设计,形成系统的理论与实践课程。

4. 组织竞赛前需填写《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创新创业竞赛经费审批表》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按照最终获批经费严格执行竞赛预算管理。校赛结束并归档后才能申请上一级竞赛经费,赛前没有预算或超预算额度的经费一律不予支持。



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创新创业学院

202262


(该通知已在智慧沈航发布)



附件:2022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立项汇总表.xlsx【点击下载】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