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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4 10:11 689人浏览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2022年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立项申报工作已于2022410日截止。经校内各二级单位宣传动员,教师指导,学生申报,2022年申报大创计划项目1057项,学生参与4869人次,指导老师参与1116人次。现组织开展2022年大创计划立项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相关要求

1、 各二级单位成立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工作委员会(简称工作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担任,成员由主管科研、设备、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创新创业特聘教师、科技创新俱乐部指导教师和部分骨干教师组成。由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大创计划校级、校级自筹项目的遴选工作。

2、各二级单位在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本单位校级、校级自筹项目的遴选工作,并按照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确定的各二级单位校级、校级自筹项目立项名额(见附件1),评审确定校级、校级自筹项目立项名单。并向学校推荐1/3校级立项项目参加省级、国家级大创项目评选。

3各二级单位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校级、校级自筹大创计划项目。针对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的特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评审、答辩,对拟定的校级、校级自筹大创计划项目以及推荐参加学校组织的省级、国家级评选项目要进行公示。

4、各二级单位要认真组织对大创计划申报项目的评审和把关,避免出现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知识产权和投资股权纠纷等问题。校领导小组将对各二级单位报送的校级、校级自筹大创计划项目进行复核和审定。

二、 材料报送

各二级单位于2022429日前完成本单位校级、校级自筹大创计划项目的遴选及参评国、省级项目的推荐工作,并将相关材料电子发送到378398666@qq.com邮箱。

相关材料包括:

1. 二级单位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见附件2

2. 拟定校级、校级自筹项目及推荐参评国、省级项目名单(见附件3

三、其他

各二级单位创新创业特聘教师、俱乐部指导老师凭二级单位账号可登录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查看本单位的大创项目。平台相关技术问题可联系创新创业学院吕荣鑫老师。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评分规则(附件4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

https://cxcy.sau.edu.cn/

校内网访问

联系人:吕荣鑫,办公电话:89728831,手机:18940170191

联系人:田晶 ,办公电话:89728982,手机:18040039609

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413



(该通知已在智慧沈航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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