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12]108号)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细则(试行)》(校发[2014]195号)精神,现开展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8年批准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具体安排
1、项目负责人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2),要求文档规范,内容完整,支持材料齐全。报告对项目实施情况、已完成的内容和已解决的关键问题、已取得的成果、下一步的训练计划、经费使用情况以及下一步经费使用计划等进行详细说明。
2、报送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已申请专利、参加竞赛获奖、已完成作品等。相关材料提供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3、所有材料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文件名称命名规则“项目编号_项目名称”。
4、项目负责人登录大创管理平台提交中期检查报告电子版(平台使用说明见附件3)。平台提交数据截止时间2019年5月21日。
5、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申报单位上交中期检查报告到各二级单位,由各二级单位创新创业专职教师负责整理并制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集中检查材料汇总表》(见附件4)。
6、请各二级单位于2019年5月23日下班前将中期检查报告和汇总表交创新创业学院223室吕荣鑫老师处。
7、专家评审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相关事宜
1、请各项目组认真准备,认真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按时参与中期检查答辩,不按时参加答辩的项目将予以取消。
2、原申报单位为航空航天工程学部(院)且涉及到申报单位变更的项目,请项目组学生与指导老师沟通,变更项目申报单位,并按照新申报单位提交中期检查报告。
3、未尽事宜,请与吕荣鑫老师联系。
联系地点:创新创业楼223
联系电话:024-89728831 18940170191
创新创业学院
2019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