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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9 17:55 413人浏览

关于开展2022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辽委教通〔202047号)文件精神,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切实加强对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进一步规范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组织与管理,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纳入2021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名单(见附件1)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名单(见附件2)的创新创业竞赛项目,要求相关二级单位优先组织申报。

2.对于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学术团体和全国范围的行业协会主办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根据其影响力及在行业中的地位、对专业建设的作用、以及师资、场地和仪器设备等条件,各二级单位有选择的进行申报。

3.所有拟组织承办的校赛本次一并申报,原则上校赛参与人数不少于300人,同类或相近的竞赛建议合并为一项校赛组织申报。国家级、省级官方竞赛原则上必须组织校内选拔赛。

二、立项程序

1.所有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原则上应依托科技创新俱乐部进行申报,并填写《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立项申请书》(详见附件3),提交至所属二级单位。

2.各二级单位成立评审小组对本部门承办的竞赛进行统筹规划,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和排序推荐。

3.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竞赛主办单位、级别、竞赛的影响力及在行业中的地位、评奖的规范程度、我校以往参赛情况、预算的合理性等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项目并进行公示。

三、时间安排

2022427日前,各大学生科技创新俱乐部将2022年拟立项竞赛进行申报,各二级单位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对审报的竞赛项目进行筛选、评审和推荐排序,并对推荐排序汇总表进行公示。

2022428日前,将项目申请书(附件3)、推荐项目排序汇总表(附件4)等材料签字盖章后,电子版发送到345294959@qq.com,纸质版在恢复线下教学后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223室)。

四、立项相关说明

1、国家级和省级竞赛立项排序原则上以官方竞赛为主,本年度重点支持纳入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的国家级竞赛项目。竞赛项目对于学科、专业建设支撑贡献特别大的非官方竞赛,也可以纳入到竞赛立项排序中。

2、根据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结果,学校将省级以上竞赛分为AB两类组织实施。A类为正式立项类竞赛,优先给予竞赛经费支持,获奖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认定年终绩效奖励,并在职级评定、岗位聘任考核和职称评审工作中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认定工作量。B类为非正式立项类竞赛,获奖将在职级评定、岗位聘任考核和职称评审工作中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认定工作量,但不予认定年终绩效奖励。

3、学校将依据校级竞赛立项名单和组织参赛情况,核定校赛组织工作量。原则上未列入立项名单中的校级竞赛不予认定组织工作量。

4、确定立项的竞赛需严格按照《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创新创业竞赛组织流程》组织竞赛,及时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上创建竞赛项目,并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学生报名参赛,比赛完成后及时录入获奖证书、竞赛总结等信息。对于组织不规范的竞赛将取消立项资格。

5、为提升竞赛组织的规范性和促进我校双创竞赛高质量发展,本年度竞赛立项坚持优中选优、注重质量原则,各科技创新俱乐部推荐申报的国家级和省级竞赛原则上总数不得超过4项,其中A类竞赛不得超过2项。国家级及其存在晋级关系的省级竞赛计算为1项。

6、国家级、省级官方竞赛原则上必须组织校内选拔赛。鼓励将多项同类或相近的竞赛合并为一项校赛进行申报。申报时请明确校级、省级和国家级竞赛隶属关系。




附件:

1. 2021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名单

2. 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一览表

3.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立项申请书

4.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立项排序汇总表

联系人: 李密

联系方式:024-89728831     18604050333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2419



(该通知已在智慧沈航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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